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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关于举办新形势下“互联网+”招标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及招投标采购法律风险与(PPP)项目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16年5月20-26日 重庆、5月25-31日 贵阳、6月16-22日 青岛、6月24-30日 西宁、7月15-21日 乌鲁木齐、7月22-28日 呼和浩特)
 


关于举办新形势下“互联网+”招标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及招投标采购法律风险与PPP)项目操作实务专题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是打造阳光、绿色招标采购平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将会同有关部门,从编制“互联网+”招标采购实施计划,完善配套制度标准,构建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实现“互联网+”招标采购深度融合。对于深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招标采购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各级管理部门、招标人及时了解方案思路,制定本地区平台服务管理细则,依规整合对接国家公共交易平台,提升招标从业人员管理素质和业务操作能力及市场风险防范水平。应广大会员及相关单位的要求,以“学习重在实践”为宗旨,搭建交流学习平台,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中国招标》周刊社决定举办“新形势下“互联网+”招标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及招投标采购法律风险与PPP)项目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解析

1、 国务院等有关部门后续相关政策介绍;

2、《工作方案》出台背景、整体思路和原则;

3、《工作方案》整合资源、整合范围和整合目标;

4、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统一规则体系、创新监管及体制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5、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整合、范围、重点、目标及措施;

6、《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

7、企事业单位电子信息平台和国家公共服务网的衔接和措施要求 ;

8、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交易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交易平台的内在关系和整合;

(二)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控制和实务操作及案例解析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则适用;

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场交易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规定及操作实务;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分类及资金来源进场交易的要求;

4、企业项目采购和经营性采购的法律适用;

5、在实现项目意图的前提下编制招标文件及采购文件如何防范风险;

6、商务标/技术标评标细则的设计/记分/折价方法;

7、如何组织资格预审、评标、竞争性谈判及磋商,防范采购风险;

8、招标人在组织评标过程的权利义务和实务案例分析;

9、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中质疑投诉处理及注意事项等;

10、否决投标的合法性及八种常见法定废标条件详解;

11、如何有效处理相关质疑和风险防范

12、招标采购与政府采购中标无效、合同无效风险防范及后果处理;

13、招标采购合同的特征及合同索赔原则风险分配;

14、招标采购项目的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及总结评价;

15、《招标采购代理规范》解读及招标代理机构价值提升与转型探讨;

(三)招投标采购管理与监督管理热点、难点解析及案例分析

1、电子招标方式下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新形势下的服务内容和边界;

3、招投标采购程序合法性的监督要点;

4、招标无效、投标无效、开标无效、评标无效、中标无效行为的认定;

5、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环节的监督;

6、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环节的法律责任;

7、招标投标投诉的受理程序、措施及法律规定,违法投诉的法律规定;

8、企业内部招标采购管理、执行与监督三分开的制度创新;

9、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的串通投标的表现形式及认定标准;

(四)PPP项目采购的法律适用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PPP办法);

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3、《PPP办法》的制度创新分析(采购模式的创新、采购程序的创新、创新监督机制、招标代理管理制度的创新);

4、《PPP办法》采购程序的解读(采购方法、资格预审制度、采购文件、PPP项目的考察核实程序、PPP项目的评审制度、确定采购结果);

5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

6PPP办法》的争议处理和监督监察;

7、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解析;

8、招标代理机构在PPP项目特许经营管理服务中新盈利增长点和重要作用;

二、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招投标中心、各级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各单位从事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0520日—26日(20日全天报到)     地点:重庆

时间:20160525日—31日(25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

时间:20160616日—22日(16日全天报到)     地点:青岛

时间:20160624日—30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西宁

时间:20160715日—21日(15日全天报到)     地点:乌鲁木齐

时间:20160722日—28日(22日全天报到)     地点:呼和浩特

四、相关费用

A:2800/(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中餐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B:4880/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食宿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红军 老师  18211071700

  话:010-87697580     咨询qq3177524020

  真:010-87697580     邮箱:zqgphwz@126.com

 

0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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