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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等十项标准应用解读、合同风险揭示与防范暨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与审计、财评实操专题培训班”的通知(2025年9月11-15日*杭州市、9月24-28日*武汉市、10月22-26日*西安市、11月5-9日*乌鲁木齐市、11月20-24日*重庆市、11月25-29日*长沙市、12月18-22日*哈尔滨市、12月25-29日*厦门市)

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等十项标准应用解读、合同风险揭示与防范暨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与审计、财评实操专题培训班”

的通知

                                       

                                                                国咨协[2025]112号

 

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4-2024)、《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5-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7-202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8-2024)、《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9-202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60-202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61-2024)、《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62-2024)等十项国家标准(以下简称“2024版清单计价计算标准”)全面实施,2024版清单计价计算标准的实施,本质上是推动工程造价管理从静态、分割、依定额的模式,向动态、全过程、市场化的模式转型升级。

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计量计价规则和方法,持续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推动工程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举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等十项标准应用解读、合同风险揭示与防范暨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与审计、财评实操专题培训班”

培训结束后颁发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培训结业证书,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一、培训收益

(一)系统性掌握2024版清单计价计算新标准

1.权威解读十大国标

深度解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及九大专业工程量计算标准(房屋建筑、市政、安装工程等)的核心修订内容。

⚫厘清术语变化(如删除“招标控制价”)、计价方式(单价/总价合同边界)、风险分担原则等关键条款。

2.解决实操痛点问题

清单漏项/错项的责任认定标准(是否可预见、发现义务)。

⚫措施项目优化后的费用归属、总承包服务费计取规则变更。

⚫市场价格波动调价机制(阈值设定、公式应用)与法律变化应对。

(二)合同风险全链条防控能力提升

1.风险识别与条款设计

剖析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总价/混合形式)的合规性与风险点。

⚫明确变更估价、新增工程、期中付款、过程结算的约束力及法律效力。

⚫规避常见陷阱:不平衡报价、暂估价争议、风险范围界定模糊等。

2.索赔与反索赔策略

⚫掌握索赔事件认定、因果关系举证、损失量化及时效管理要点。

⚫学习签证管理规范,确保过程文件合法有效(一事一签、证据链完整)

(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精细化管控

1.五阶段核心问题解决方案

招投标阶段:清单编制避错、限价编制原则、暂估价招标策略。

合同签订阶段:黑白合同识别、文件冲突处理、风险包干范围界定。

履约阶段:设计变更调价、措施费调整、停工索赔依据。

结算阶段:未完工项目取费、甲供材扣除、材料调差实操。

审计财评阶段:争议解决路径、不平衡报价审计、财政评审权限边界。

2.60+高频争议案例解析

⚫覆盖招标无效认定、图纸深化费用承担、措施费据实结算等典型场景。

⚫提供审计推翻认质认价、超量扣减等场景的合法应对策略。

(四)适应行业转型与数字化趋势

1.造价管理新模式落地

⚫从静态定额转向动态市场化计价,建立企业数据库与成本管控体系。

⚫应用BIM技术提升工程量计算精度,实现全过程成本动态监控。

2.审计财评角色升级

"事后审价"转向"全过程监督",掌握跟踪审计介入时点与方法。

⚫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审计效能(如数字化工具快速比对结算数据)。

二、培训内容

(一)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合同风险揭示与防范

1.适用范围与清单法律性质

2.术语的重要变化与影响

(1)费率计价项目的风险理解

(2)总承包服务费性质

(3)合同清单与投标价的区别

(4)删除原招标控制价术语

3.计价方式与合同价格形式

(1)是否存在既固定单价又固定总价合同吗?

(2)或者混合价格形式的合同?

4.计价风险与投标报价注意

(1)未按照招标条件填报暂列金额,竣工结算是否扣减?

5.清单漏错项风险与履约承担

(1)关注错误的性质与成因;发现的义务;不可预见的认定标准?

6.变更估价与新增工程

7.市场价格调整与法律变化

(1)约定的调价与索赔、违约引起的调价应当予以区分

(2)调价的方法予以关注

8.期中付款与过程结算的约束力

(1)结算的发起与实施的权利义务

(2)过程结算的法律约束力、与进度款证书的区别?

9.总包服务费的变化与应对

(1)关注服务方案、工作清单、费率计算基础、支付分解、变更等引发调整、优化管理利益

10.措施费的分类与变化应对

(1)措施项目清单编制的十个要素,如何获得编制经验,并确保结果合理

(2)承包人优化措施后的费用利益归属?

11.再讲索赔的风险与应对

(1)关注索赔事件、索赔因果关系、损失大小、索赔时限

2024版十项清单计价计算标准理解应用实务

2024版清单计价计算标准实施后全过程造价精细化管理

1.招标中工程量清单编制常见错误及规避对策

2.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原则及投标人投诉的对策

3.招标文件与评标方法拟定技巧

4.暂估材料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建议

5.投标人投标报价策略及注意事项

6.招投标阶段发包人注意事项

7.清单计价规范下招投标阶段评标流程及要点

8.工程招标中标后的后续工作及合同交底要点

9.合同约定环节造价精细化管控关键点操作

10.合同约定造价内容事项及发生争议的处理原则

11.工程变更引发价款调整的计价技术

12.索赔调整的计价技术

13.现场签证调整计价

14.导致措施项目费用调整的计价办法

15.工程结算管理

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与结算审计财评的变革与应对

第一部分:各阶段造价管控与审计财评的重点内容

1.招投标阶段造价问题

(1)非必须招标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实际控股人为同一人,该招标是否有效?

(2)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有误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如何处理?

(3)专业暂估价,建设单位要求承包人公开招标,承包人想进行邀请招标,如何处理?

(4)总包合同中专业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没有提及总承包服务费,整个流程已经结束了,签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吗?怎么约定?

(5)工程量清单存在错项、漏项,如何处理?

(6)工程量清单漏项与缺项有何不同?招标时措施项目清单漏项,结算时是否可以计取?

(7)清单与图纸不一致如何应对?

(8)公司内部竞标,智能控制系统,施工图纸深度不够,图纸说明施工时深化设计,分包报价很低,与实际差异巨大,如何处理?

(9)暂估价材料分多次招标,不同次招标的中标价格差别很大,如何处理?

(10)清单招标,陶瓷地砖,有中标价格,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采购中标价格的陶瓷地砖,如何处理?

(11)要求投标人经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的费用,如何处理?

(12)总承包服务费未发生,预算包干费,按合同建筑面积计取是否可行?

(13)未列入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乙方会上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甲方对于价格是否有权干涉?

(14)总价措施费,图纸清单没有深基坑支护的专项设计,危大工程,如何处理?招标答疑未提出,视为投标报价已考虑?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项设计,费用承担?如何支付?

(15)调整材料含量进行报价会不会导致废标?

(16)定额控制价,清单招标,电缆井中标包干价很低,变更后尺寸变小,项目特征改变,定额重新组价高,按中标价和尺寸比例扣减?

(17)合同约定工程量变化不得索赔是否有效?

2.合同签订阶段造价问题

(1)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约定签证和一般变更不允许调整,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这条偏向于总价合同的条款,是否成立?

(2)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对限额清单准确性负责,限额清单的工程量为中标人必须完成的基本工程量,且总价包干,中标人承担除按合同约定进行调价外的一切风险,如何处理?

(3)合同约定总价包干,没有招标清单,如何应对?

(4)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新增的措施费应该按实计算还是按投标费率计取?

(5)单价合同,签合同时是否可以将报低的分部工程,单独约定为总价计价?

(6)合同协议书、投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等组成施工合同的文件内容不一致,如何处理?

(7)风险范围是否包括设计变更?

(8)建设方如果不补充增建工程的招投标手续,直接使用原合同并将加建工程当做增项,是否合法?

(9)固定总价合同,地勘报告超过预期,导致施工费用增加,如何处理?

(10)材料调价差的风险范围?材料价差变化幅度的计算方式?调差材料的数量计算方式?价格调整方式?调差税金计取方式?

(11)中标清单中总价与单价不符的,如何处理?清标发现、合同签订前发现、合同签订后发现,如何处理?

(12)总价合同要考虑总价对应的范围,如何索赔?

(13)地勘报告出现错误时,清单项目特征如何调整?

(14)合同签订的内容和文件规定的执行日期不一样,以哪个为准?

(15)清单计价、总价合同约定红线内是承包范围,邻近规划红线处的施工道路,需设置挡土墙,费用如何处理?

(16)施工合同与中标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不一致时是否构成黑白合同?

(17)双方对材料数量的计算标准发生重大误解,如何处理?

3.履约阶段造价问题

(1)不对分包单位进行退场处理,不重新招标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在不违反主合同,材料价差如何调整?

(2)招标材料无品牌要求,后甲方指定了品牌,如何调整?

(3)图纸设计变更,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费用如何调整?

(4)图纸未经深化,计容面积大,单价低,图纸完善后,建筑面积小,劳务不同意按原报价现面积结算?

(5)无投标的材料消耗量,如何调材料价差?

(6)单价合同,合同约定变更组价采用清单单价,但相同项目特征,清单单价有高有低,如何处理?

(7)变更单价如何确定?是否受13清单规范之15%约束?

(8)按项包干的措施费,能否按实调整?

(9)甲方原因停工,乙方能获得什么赔偿?临建措施索赔依据?

(10)合同范围内,措施项目漏项,报价能否自行增加?

(11)工程已验收合格,实际做法与原设计有偏差,能否执行原投标单价?

(12)单方提出因工程质量问题,扣减工程量的做法是否合理?

(13)材料价格严重偏高,现场管理费严重偏高,如何处理?

(14)如何认定变更方案不合理或过度变更?

(15)为了抢工期,脚手架用量的增加,能否根据施工方案调整?怎样调整?

(16)经专家认证的高支模方案增加的费用是否可以按实计取?

(17)未形成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能否按漏项处理?

4.结算阶段造价问题

(1)没有详细的招投标清单怎么结算?

(2)没有项目特征,没有单位,投标时只报一笔费用,如何结算?

(3)图纸量少于招标量,如何结算?按总价合同结算还是按实际完成的图纸结算?

(4)图纸没有,清单增列部分报高价了,如何处理?

(5)招标清单按项计取的措施项,能否据实结算?

(6)招标清单措施项,无清单量,如何结算?

(7)招标清单漏项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

(8)招标控制价早,工程一直迟迟未开工,各种原材料上涨,招标控制价又没有计取暂列金额,结算时应怎样解决?

(9)单价合同,中标清单分部分项工程总价和单价不符,如何处理?

(10)工程未完工,脚手架、垂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如何计取?

(11)价高量减,如何结算?

(12)甲供材结算,投标报价的辅助材料费能否扣减?

(13)甲供材扣除,是否算损耗量?

(14)增建工程尚未签订合同,双方口头约定计价依据暂参照原合同,如何处理?

(15)补充协议对该协议签订前施工完的工程是否有约束力?

(16)措施费的计量单位为项,能否据实结算?

(17)材料调价差,调差工程量,如何确定?

(18)材料价格的认证一般采用的依据?当需要自行加工时,材料价格应如何认证?

(19)材料暂估价的分部分项,报价材料消耗量调低,暂估单价没变,综合单价偏低,结算时,能否按实际消耗量和材料采购价重新组价?

5.结算审计与财政评审阶段造价问题

(1)信息价偏高,能否按市场价格进行审定?

(2)当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招标控制价与结算进行评审时,发现报送单位报送的招标控制价与结算存在缺项、漏项及与清单描述与图纸不符时如何处理?

(3)结算审核,能否依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审减?

(4)结算审核时,审核单位对原有图纸中的工程量是否要重新计算、重新核对?

(5)结算时,审计单位以调整人工费结算标准缺乏契约依据为由,不予调整,如何应对?

(6)结算书只有造价咨询企业的公章,没有造价人员签字和盖职业印章,是否有效?

(7)审计方能否修改预算单价和合同总价,是否违背合同?

(8)审计方以投标和实际施工方式不一致为由,要求重新组价,是否合理?

(9)在结算项目评审中,结算造价超中标造价30%以上,超出新增部分有补充协议,若遇到这种情况处理方式和意见是什么?

(10)在评审过程中因部分材料存在异议如设备安装,遇到这种材料异议大,但施工单位提供购买时发票的,该部分材料价如何调整?

(11)在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时,当出现意见不统一时,应如何进行解决?是咨询市、省定额站?是否为权威机构,咨询后如何形成文字,是出具函?

(12)暂估价,认质认价,结算审计能否推翻?

(13)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范围外的货物、设备、软件的总包采购价格确定方式?

(14)总价合同竣工后,审计要求超量不增加,少量扣除,是否合理?

(15)不平衡报价,审计能否要求重新组价?

(16)暂估价项目的“认价”性质分析:合同双方认定的价格审计可否再核减?

(17)合同价格中的竞争性费用不合理,审计能否“打开”合同进行核减?

(18)“不平衡价格”下的结算争议与审计定性

(19)固定价格合同调价的审计风险与案例

(20)合同价格中的某些内容未发生,是“按实审计”还是“依约审计”?

第二部分:各阶段造价管控与审计财评的修改要点

(一)投资决策与设计阶段

1.修改前重点:主要以估算指标、概算定额为依据,精度相对较低,与市场实际可能存在脱节。

2.2024版标准下的修改与强化:

(1)管控要点:

提高估算概算的准确性:鼓励使用BIM技术进行设计,自动提取工程量,与清单标准无缝对接,减少后期工程量偏差。

风险初步研判:在投资估算中需考虑重大风险因素(如政策调整、地质条件等)的预备费。

(2)审计/财评要点:

⚫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方法是否科学,是否体现了新标准的市场化原则。

⚫重点关注方案比选过程的合规性与经济性结论的合理性。

(二)招投标阶段

1.修改前重点:按图纸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按定额或企业定额组价,风险分担模式较为固定。

2.2024版标准下的修改与强化:

(1)管控要点:

清单编制质量是核心:招标人(或咨询方)必须提供准确、完整、清晰的工程量清单,对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避免后期出现重大争议。这是新标准对招标人的刚性要求。

深化合同条款设计: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价格风险的分担范围和调整方法(如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调整阈值和公式),符合新标准倡导的风险共担原则。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限价应基于市场行情和企业平均水平编制,而非简单套用政府定额,防止“一刀切”。

(2)审计/财评要点:

过程跟踪审计:财评机构应提前介入,审计招标文件、清单、最高限价和合同条款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重点审查风险分担条款是否公平、合规,价格调整公式是否明确可操作。

(三)施工阶段

1.修改前重点:按进度计量支付,处理现场签证和变更,但常因资料不全、责任不清导致结算纠纷。

2.2024版标准下的修改与强化:

(1)管控要点:

动态成本控制:建立全过程成本数据库,实时对比目标成本、合同价与实际发生成本,及时预警。

规范过程文件管理: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事件,必须做到“一事一签、证据确凿、计价明确”,其计价必须严格遵循合同约定的清单计价原则。

价款支付与调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期中计量支付,并按规定周期(如按月)依据合同调价条款对人工、材料等进行动态调整。

(2)审计/财评要点:

推行“跟踪审计”模式:审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驻现场,对重大变更、隐蔽工程、材料认价等过程进行实时审计见证,变“事后被动审计”为“过程主动控制”。

⚫审计过程支付资料的完整性和支付的准确性,防止超付。

(四)竣工结算与审计财评阶段

1.修改前重点:竣工后集中核对工程量、套定额、争议扯皮多,周期长。

2.2024版标准下的修改与强化:

(1)管控与审计要点:

结算效率大幅提升:得益于全过程数据的积累(尤其是BIM模型的工程量数据)和过程跟踪审计,结算争议大大减少,结算审核工作重心从“核对量价”转向“审核合规性与合理性”。

重点审核内容变化:合规性:所有变更、签证、索赔的程序是否合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计价原则:所有结算项是否严格遵循合同约定的清单计价原则,包括项目特征不符时的重新组价原则、价格调整公式的应用等。

风险事件:对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外的事件,其责任认定和费用计取是否合理。

数字化审计:利用造价软件和数据库,对结算数据进行快速比对和分析,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

财政评审:财评中心在收到送审结算后,将基于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成果和数字化工具,进行最终复核与认定,其评审结论将更具权威性和准确性。

、培训对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及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建设业主单位及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造价、招标代理等)总经理、总造价顾问、法务总监、总工程师,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市场开发、商务谈判、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法律事务等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相关的直线经理人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等院校、医院、机关、科研机构有关人员等。

、拟邀请专家

吴佐民老师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审查专家组成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谭敬慧老师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起草组专家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专家;《民法典》、《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立法专家;贸仲、北仲等全国多家机构仲裁员

贾宏俊老师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审查专家组成员、中国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专家办公室副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战略发展专家委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

罗小兰老师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主要起草人,FIDIC国际认证咨询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对总”工程纠纷调解员,澳门工程造价师学会副理事长。

刘雷老师南京审计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造价管理系(江苏省公共工程审计重点实验室)副教授,博士。长期担任国家审计机关、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工程总承包及EPC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造价与审计课程”的主讲专家

罗燕老师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主要起草人,FIDIC国际认证咨询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对总”工程纠纷调解员,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造价纠纷处理专家,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专家证人发展委员会专家证人。

、时间地点

2025年09月11日-15日(11日全天报到)  杭州市

2025年09月24日-28日(24日全天报到)  武汉市

2025年10月22日-26日(22日全天报到)  西安市

2025年11月05日-09日(05日全天报到)  乌鲁木齐市

2025年11月20日-24日(20日全天报到)  重庆市

2025年11月25日-29日(25日全天报到)  长沙市

2025年12月18日-22日(18日全天报到)  哈尔滨市

2025年12月25日-29日(25日全天报到)  厦门市

、相关费用

A:3980元/人(含培训费、场地费、资料费、专家、结业证书、会议期间午餐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B:5980元/人(含培训费、场地费、资料费、专家、一项岗位能力证书、会议期间午餐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C:以上内容线上培训费用:28000元一个学习账号,单位投屏播放,统一观看,支持在线问答。

D:以上内容线下参会,50000元/单位(不限人数,不含会议期间午餐、住宿及结业证书等费用。本课程也可以采取定制内容学习、请专家到政府、企业内部培训,40000元/天(含课酬、专家与助教交通费、资料费等),场地由培训单位提供。

备注:参加培训,考试成绩合格颁发证书,2000元/人/项(证书由我会颁发“《商务经理》《成本经理》《造价经理》《项目经理》”。岗位能力证书申报材料:报名表、2寸照片(白底免冠彩照)、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以上报名材料均需电子版。

                         

报名负责人:聂红军 主任18211071700(微信)   
电    话:13141289128        邮    箱:zqgphwz@126.com  
qq咨询:3177524020          网    址:http://www.zqgpch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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