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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研修
建筑施工企业新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政策解析及企业稽查风险应对(2019年3月15-16日 北京市、南京市)

建筑施工企业新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政策解析及企业稽查风险应对

【课程背景】

长跑四年多的“营改增”余波未息,“金三”上线、国地税合并、个税新法出台、社保划转、税务稽查上升层级,各轮税制修订和征管改革又纷至沓来。国、地税不改初衷,依然对建筑施工企业一往情深, 2018年新税收政策对建筑业有何影响?施工企业的劳务队应如何管理,采用什么的用工方式才能节约社保费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如何选择用工形式?2019年的稽查风暴如何应对。 

2018年12月23-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听取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情况的报告”陆续出台了诸多新政策,如何准确理解政策,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处理,充分作好应对刻不容缓!这些已成为建筑企业最大的税收风险事项;作为财务人员的您又该如何防范自身的职务风险?有鉴于此,为控制企业的税收风险,提升税收安全,北京博信智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特举办建筑施工企业新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政策解析及企业稽查风险应对高级研讨会,欢迎全国学员朋友参加:

【课程收益】

1、纵向梳理营改增、增值税税率调整等政策变化产生的各类风险点;横向联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开展对建筑施工企业新商业模式和疑难业务的综合分析;

2、全面吃透个税新法和实施条例的基本条款,把握未来个税征管的趋势和重点,防范风险于未然;

3、细致讲授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操作要点,在准确履行纳税申报、代扣代缴的同时充分享受税制改革红利。

4、掌握建筑企业如何节约社保费用的筹划之道;

5、掌握金税严征管下,建筑企业和劳务公司使用“农民工”的不同用工形式的社保费用和个人所得税处理;

6、掌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下的农民工用工合同的正确签订和财务核算

【培训特点】     

【讲解与讨论互动】手把手教,面对面谈,易学易懂易用

【提问与解答互动】凝炼思路,讲解工具,解决实际问题

【增值与更新互动】头脑风暴,贴近实战,更新知识体系

【理论与实践互动】案例讲解,结合实际,加速价值裂变

【讲师简介】

陈斌才-教授—国内著名房地产、建筑安装税务处理专家,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扬州税务学院教授、扬州税务学院教研组主任;主要从事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制度与政策、税收筹划、税务鉴证业务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承担的主要课程有房地产业营改增”、“建筑安装业营改增”、“房地产业税务检查”、“建筑安装业税务检查”、“房地产业税收政策分析”、“建筑安装业税收政策分析”、“房地产业税收筹划及案例分析”、“建筑安装业税收筹划及案例分析”、“土地增值税清算及检查”、“土地增值税鉴证业务准则”等。担任房地产及建筑安装等多个项目的项目组长,同时兼任多家房地产、建安企业财税顾问。为广东水电三局、广州星艺装饰集团、四川路桥、河北安装等多家公司做过内部培训

陶国军-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大型线下公开课授课经验,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强。曾在税务系统有20年工作经历,其中8年领导岗位(副局长)工作经验,分管过稽查局和管理分局多年,对税收政策有很强的解读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

陶国军老师,离开税局以后在某大型建筑公司做过税务总监,一直在研究建筑企业财务核算、税务处理与纳税筹划,并具有就相关PPP工程项目全流程税务处理的实操经验。曾就PPP工程项目的税务处理与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过多次不同层次的探讨和磋商,包括收入的性质、税目的适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基数的确定、享受税收优惠时点的确认等等方面都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沟通,并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同。

陶国军老师,在建筑施工企业做税务总监期间,经历了建筑业营改增全过程,对建筑业财务核算、税务处理和纳税筹划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多个大型企业提供纳税筹划和顾问咨询工作。

【课程内容】

政策引领:新《个人所得税法》逐条解析:新在何处?

1.国务院令第70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国发【2018】41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3.国税总局2018年第59号《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4.国税总局2018年第60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5.国税总局2018年第61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6.国税总局2018年第62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7.国税总局2018年第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第一讲  新个人所得税法主要条款解读

1、 外籍个人在境内企业任职是否在境内缴纳个税,如何纳税;

2、 企业派人员在境外任职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是否在境内缴纳个税;

3、 如何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临时用工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

4、 按照新法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税负上升还是下降了;

5、 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对税负有何影响;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如何计算,将劳务报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税负上升还是下降了;

6、 提供劳务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能否在税前扣除;

7、 职工持股平台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如何在税前扣除;

8、 境外所得境外已纳税额如何抵免。

第二讲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1、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项目;

2、 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原则是什么;

3、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条件是什么,扣除标准是多少,由谁扣除,扣除起止时间如何确认;子女在境外读书能否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4、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条件是什么,扣除标准是多少,由谁扣除,扣除起止时间如何确认;

5、 注税注会后续教育支出能否扣除;

6、 在职研究生的学费能否由父母扣除

7、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条件是什么,扣除标准是多少,由谁扣除,何时扣除;本人能否扣除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

8、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首套房认房还是认贷,由谁扣除,扣除标准是多少,在多长时间内扣除;夫妻各有一笔首套房贷,利息支出能否各自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条件是什么,扣除标准是多少,由谁扣除,扣除起止时间如何确认;如果在北京工作,在燕郊租房,住房租金如何在税前扣除;如果在同城有房又租房,住房租金能否扣除;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各自租房,住房租金能否各自扣除;

9、 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老人如何认定,扣除标准是多少,由谁扣除,扣除起止时间如何确认;兄弟姐妹扣除比例协商不成的如何处理;

10、赡养岳父母的支出能否在税前扣除;父母离异再婚,赡养的老人如何认定,抚养的子女如何认定;

11、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凭证是什么,扣除时是否要提供扣除凭证;

12、国家如何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监控,如果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真实,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税款时扣除还是汇算清缴时扣除,如果未及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怎么办;专项附加信息的申报资料如何获取,通过哪些渠道填报;如果个人的专项附加信息不想让单位知道,如何处理。

第三讲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 个人所得税如何实现源泉扣缴,扣缴义务人如何认定;

2、 委托第三方代发工资如何确认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如何确认,有何作用】

3、 一个人有多项薪酬,在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中收入是如何汇总的

4、 个人所得税扣缴的税款何时申报入库,当月扣缴的税款当月能否申报入库

5、 在什么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如何申报;如果扣缴义务人未代扣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何时申报

6、 累计预扣法;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如何汇算清缴,综合所得在什么情况下会存在补退税的问题;

7、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如何申报纳税

8、 经营所得如何申报纳税、如何预缴、如何汇算清缴

9、 职工持股平台如何申报纳税;股息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偶然所得如何申报纳税

10、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申报表和年终汇算清缴申报表如何填报。

第四讲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优惠政策的衔接

1、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以下业务原税收优惠政策能否延续,个人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能否继续适用,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国企高管取得的年薪和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 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6、 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 外籍个人能否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取得的有关津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施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特殊处理

1、劳务派遣用工的个人所得税由谁代扣代缴,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

2、项目经理承包工程,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是自行申报还是代扣代缴

3、挂靠工程挂靠方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是自行申报还代扣代缴

4、异地工程,个人所得税按照收入核定缴纳还是全员全额申报;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税款由企业承但还是个人承担,如果由个人承担,税款如何在个人之间进行分摊。

第六讲  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的税收安排

1、 外籍个人如何避免成为税收居民

2、 个人承揽设计业务,以个人名义还是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承揽税负轻

3、 个人提供劳务,以工资薪金方式还是以劳务报酬方式取酬税负轻

4、 公司高管以何种方式取酬税收负担轻;

5、 在年度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平时发放工资和年终发放奖金比例如何确认,税收负担最轻

6、 子女教育支出、住房利息支出由谁扣除税负轻

7、 租房合同应当由谁签订

8、 赡养老人的支出应当如何确认分摊比例

9、 股权连同债权一并转让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股权转让应当先分配后转让还是先转让后分配。

第七讲  社保征管改革背景、影响及应对

1、如何正确看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缓移交税务部门。

2、我国现行社保制度理解: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3、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政策解析。

4、社保改税务征收后如何合规且降低负担?

1)转变企业用人观,积极引进优秀人才,降本增效

2)创新经营模式,业务外包

3)变劳动关系为非劳动关系

4)优化薪资结构、推行薪酬外包

5)全国对比,寻找社保洼地

第八讲 税务稽查应对与涉税风险分析

1、税务稽查机构设置及管辖划分

2、税务稽查案件来源渠道分析

3、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区别与联系

4、企业被稽查后,被定性逃避缴纳税款罪,怎么操作才能避免刑事处罚?

5、企业个税筹划风险点分析

6、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风险点分析

7、企业残保金筹划风险点分析

8、个税和社保缴纳不在同一地的风险分析与应对

9、稽查案例分析

1)深圳某企业变相发工资规避个税被稽查过程详解及应吸取的教训

2)江苏某企业加班费等通过出纳员个人银行卡发放规避个税和社保被查处过程详解及应吸取的教训

3)上海某企业现金发放工资规避个税和社保被查处过程详解及应吸取的教训。

4)虚开发票案例解析及企业虚开风险应对

5)一个社保稽查案例“企业告社保局败诉”的反思

【时间地点】

      2019年03月15-16日    北京  14日报到,15日、16日两天上课)

       2019年03月15-16日    南京  14日报到,15日、16日两天上课)

【收费标准】

2980元/人(咨询费、场地费、会务服务费、茶歇等)。

【参会对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及董事会成员等企业高管;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开发部、采购部、业务相关的直线经理人项目部经理、计划人员、物资设备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

【报名咨询】

报名联系人:聂红军 主任 18211071700(微信)         邮  箱:zqgphwz@126.com

电话(传真):010-87697580                          qq咨询:3177524020   

网址查询:http://www.zqgpch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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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项目: □培训费      □咨询费      □会务费

汇款账号

户名:北京国联众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辛安支行

帐号:0200,0058,0920,0046,094

北京国联众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2月12

参会单位盖章:

参会代表签名: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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